• 第三节 买卖合同的价格条款

    2018-08-31 10:44:06 标签:第三节

    一、价格条款的主要内容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进出口商通常采用固定作价方法,因此,价格条款一般包括两项内容:一是货物单价(unit price),二是货物总值(total amount)。 
      进出口业务多数通过电子邮件或函电进行磋商,如果报价不规范,容易造成误解或差错,导致日后电讯查询,浪费钱财,有损于企业形象。因此,必须正确掌握表示货物单价的方法,即单价表述四要素,包括货币名称、单价金额、计量单位和贸易术语。 
      总值是指单价同计价数量的乘积,即一笔交易的总金额。 
      当签订机械设备合同或采用非固定作价时,价格条款中需要做一些说明。

    二、价格条款实例

         1.HKD5.00per dozen net CIF Hong Kong. 
      每打5港元CIF香港净价。 
      2.USD21 per set FOB Shanghai including your commission 5% on FOB basis。 
      每套21美元FOB上海在FOB基础上包含你方5%佣金。 
      3.USD2130.00/mt FOB Dalian including 5% commission. The commission shall be payable only after seller has received the full amount of all payment due to seller. 
      每公吨30美元含5%佣金FOB大连,佣金以收付全部货款为条件。 
      4.Seller reserves the right to adjust the contracted price, if prior to delivery, there is any variation in the cost of labor or raw material or component parts. 
      如果在交货前劳动力原材料成本或其组成部分发生任何变化,卖方有权调整合同价格。 
      5.Exchange risks, if any, for buyer’s account . 
      如有任何汇率风险,则由买方承担。

    三、制定价格条款的注意事项

         (一)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差价
      1、根据商品质量和档次定价
      贯彻按质论价原则。优质优价,次质次价,良好的包装装潢及品牌的知名度直接影响着商品的价格。
      2、根据成交数量定价
      成交数量的大小影响着价格的高低。一般来说,商品的价格随着购买数量的增加而下降;随着数量的减少而提高。因此,对外报价必须言明数量基础。
      3、根据时间差调整定价
      交货的时间不同,直接影响着价格的高低。交货期越近,卖方加紧备货需要增加的费用越多,价格也必然高一些;相反,交货期越远,价格可适当下调(根据具体情况定夺)。另外,有些商品季节性很强,赶在节日之前交货,适应市场需求,能卖上好价;错过旺季,价格必然降低。例如:供应圣诞节用的火鸡,如果赶在节前供应市场可卖上好价;但如果货物节后才到,不但卖不上好价,还有可能遭受买方拒收货物的厄运。
      4、根据付款方式调整定价
      在出口业务中,汇付、托收、信用证是三种最主要的付款方式。采用不同的付款方式对双方的利益有不同的影响,在收款的安全性、及时性上均有所不同。比如,同一种商品出口,分别采用预付货款和托收两种方式,对卖方资金回流的快慢显然是不一样的,前者的卖价比后者的卖价要低一些。因此,不同的付款方式,应有不同的价格。
      (二)根据品质、数量机动幅度制订相应条款

      1.品质增减价条款
      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对品质机动幅度,按比例计算增减价格。例:销售二氧化锰,合同规定最低含量为80%,每降低1%单价减少若干美元,每提高1%单价增加若干美元。
      2.溢短装部分定价条款
      一般来说,对溢短装条款规定的多装或少装部分均按合同价格计算。但是,有时为了避免当事人乘市价涨落之机,故意多装或少装(多收或少收),特规定溢短装部分按照装运时的市价计算。
      (三)根据汇率浮动情况制定保值条款
      1.软币计价,硬币保值
      出口钸缆船(cable layer)两艘,每艘报价100万港元,签约前一天美元与港元的汇率为1美元=6港元。则100万港元=16.666万美元。双方同意用软币港元计价,以硬币美元保值。按合同支付条件规定日期的前一天,若1美元=6.5港元,港元贬值,按合同规定用美元保值。即:16.666?6.5=108.33万港元。虽然签约时为100万港元,但由于采用了美元保值,就应支付108.33万港元。与此相反,若港元升值,也同理推算。这样双方的经济利益均得到了保障。
      2.软币计价,市场黄金保值 
      上例中,软币计价100万港元,签约前黄金市价为1盎司=3000港元,则100万港元=333.3盎司黄金。支付日期前一天黄金市价1盎司=3100港元,则333.3?3100=103.33万港元。签约时合同价为100万港元,支付时由于港元贬值,而合同又采用了市场黄金价格保值,因此,付款时就须支付103.33万港元。此种方法适用于固定汇率时期,现在很少使用。
      (四)加列银行费用条款
      银行费用主要有:寄单邮费和电报费、信用证通知费、修改通知费、议付费、单据处理费、不符点交单费等,这些费用一般占总货款的1%—4%。此项费用在合同中确定下来,便于价格的核算,对双方都有好处,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五)密切关注市场动态
      随时掌握市场的变动趋势,供不应求时,该涨则涨;供过于求时,该降则降。既不要盲目要价,吓跑客户或让竞争者占先,错过成交机会,也不能随意砍价,影响出口收益。定价要对市场有吸引力,考虑中间商的加成、销售条件、市场竞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