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19119866
zh_x_ming@163.com
(共有七题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总分10分)
◇ 仓至仓条款——仓至仓条款时保险责任的起讫条款,即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或储存处所开始,包括正常运输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排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
◇ 施救费用——是指被保险的货物在遭受承包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与受让人为了避免或减少损失,采取了各种抢救或防护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 保险险别——是指保险人对风险和损失的承保责任范围。
◇ 卖方利益险——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78年开始承包的一种特殊的独立险别。它是针对在CFR 或FOB价格条件下或在无证托收支付方式下,万一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买方不赎单付款时,卖方投保此险别就可以弥补因上述风险所带来的损失。保险公司办理此项保险时,按一切险和战争险承保。费率按一切险的1/4再加战争险的费率合并计收。
◇ 保险利益——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物所具有的利益。
二、填空(每空1分,总分20分)
1.海上风险,海上损失与费用,外来原因所引起的风险损失
2.自然灾害,意外事故
3.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
4.一般附加险,特殊附加险,一般附加险,一切险
5.海轮,卸离海轮,水面
6.罢工险,战争险
7.保险公司,保险险别,保险金额
三、英文词语翻译 (每空1分,总分10分)
1.水渍险 2.一切险 3.《中国保险条款》 4.仓至仓条款 5.平安险 6.《协会货物条款》 7.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 8.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 9.恶意损害险条款 10.预约保险单
四 、单项选择 (每空1分,总分8分)
1.(3) 2.(2) 3.(3) 4.(2) 5.(1) 6.(4) 7.(1) 8.(4)
五、判断题 (每空1分,总分6分)
1.错 2.错 3.错 4.错 5.错 6.对
六、解答问题 (每题6分,总分36分)
1.保险的基本原则:(1)可保利益原则(2)最大诚信原则(3)补偿原则(4)近因原则。
2.我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有基本险别和附加险别两类。基本险包括: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其中平安险责任范围最小,只对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和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和部分损失负责,对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不负赔偿责任;水渍险的责任范围比平安险责任范围大,凡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和部分损失,保险公司均负责赔偿;一切险是三种险别种责任范围最大的一种,除了平安险和水渍险的责任范围外,还包括由于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中的附加险有一般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两种。一般附加险有11种: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短量险;混杂、沾污险;渗漏险;碰损破碎险;串味险;受潮受热险;钩损险;包装破裂险;锈损险。特殊附加险有如下几种:战争险;罢工险;舱面险;进口关税险;拒收险;黄曲霉素险;交货不到险;货物出口到港澳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
4.仓至仓条款对活牲畜、家禽则是例外。该类货物的保险责任从货物装上运输工具开始,到卸离运输工具即行终止。如不卸离,以15天为限。
5.一批货物不必在两处投保。但卖方利益险并不是重复保险。这种保险只是在买方布制服受损货物的货款时,保险公司才对卖方利益承担责任。
6.(1)机械类:在投保平安险或水渍险的基础上加保碰损险。汽车可加保偷窃提货不着险。
(2)化工类:在投保平安险或水渍险的基础上加保包装破碎险、渗漏险。
(3)五金类:在投保平安险基础上加保提货不着险、破碎险、淡水雨林险。
(4) 矿产类:在投保平安险或水渍险时加保短量险、破碎险。
(5) 轻工业品类:在投保平安险或水渍险时加保破碎险、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林险。
(6) 工艺品类:在投保平安险或水渍险时加保偷窃提货不着险、碰损险。
(7) 纺织品类:投保一切险,在水渍险基础上加保沾污、钩损、淡水雨林险。
(8) 粮油食品类:在投保水渍险基础上加保短量险、受潮受热险、沾污险、破裂险、碰损险、锈损险、偷窃提货不着险。对冷冻食品可投保冷藏货物险。
(9) 土畜产品类:投保平安险或水渍险时可加保受潮受热险、沾污险、渗漏险、偷窃提货不着险。
七、案例题 (每题5分,总分10分)
1.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遭受的损失应全部予以赔偿。因为该船触礁所造成的8000美元的货损,属于意外事故造成的部分损失,投保平安险,保险公司应予赔偿。另平安险规定: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保险公司也予赔偿,所以触礁之前造成的2100美元的货损,保险公司应当赔偿。
2.(1)船舶失火,为船、货共同安全起见,船长采取灌水救火,符合共同海损条件,故该轮共同海损成立。
(2)被火直接烧毁的货物损失5000美元,按照规定船方可不予负责赔偿。
(3)被水浸的货物损失6000美元,由于救火灌水,为了全船、货、人安全而致的损失,属于共同海损,应由船货各方共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