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概念

    2018-08-31 16:12:38 标签:主要概念

            一、名词解释
       不可抗力事件 是由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
      不可抗力条款 是指在合同中订明如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其履行合同的责任,不能按期履约的,可以免除其延期履行的责任。另一方不得对此要求损害赔偿的免责条款。
       索赔 是指受损的一方向违约的一方提出赔偿要求。  4. 
       理赔是指违约的一方受理遭损一方的的赔偿要求。 
       短交 即装箱完整,装箱单内也已列明,但开箱检验时发现短少,或价款已列入发票,装箱时未列入者。
       短卸 指卸船交货数量与提单所列不符者。
       短失 指发票、装箱单及公证报告均列明已装船,到货后发现箱件不完整而短失者。
       索赔期限 是指受损害一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要求赔付的期限,超过期限丧失索赔权。
       罚金条款 也称违约金条款,是指如果一方未能按约定履行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罚金,以弥补损失,违约一方被罚后仍须履行合同。
       仲裁 是指买卖双方达成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纠纷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