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节 出口收汇核销与退税

    2018-09-01 10:59:15 标签:第一节
    第一节 出口收汇核销与退税
      一、 出口收汇核销 
      吉轻公司于2003年6月28日收到从长春中行转来的收汇水单(示例13.1)。
      2003年7月20日出口报关单(退税专用联)与出口收汇核销单(盖有海关验讫章)从海关返回。吉轻公司持收汇水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示例 13. 2)和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专用联) (示例13.3)向外管局核销外汇。 
       二、出口退税 
       出口外汇核销后,卖方将发票(单据13.2)、增值税专用发票(示例13.4)、税收缴款书(示例13.5)(缴款书现已取消)以及其他退税单证一并交国税局退税。
      至此 ,梁浩然与布卡姆先生就军靴而进行的国际货物买卖全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