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节 同步操作

    2018-09-01 10:51:11 标签:第四节
    第四节 同步操作
       一、进口改证 
       (一)进口商提出改证申请 2004年7月2日张臻良先生向开证行提出改证申请(见示例7.12)。
      (二)进口商发来改证函 
      2004年7月2日当天即向出口商刘莹发来改证函,告知已向开证行改证的主要内容,且信用证修改通知书不日即可到达贵方,敦请贵司速速履行装货义务,并请装船后立即将船名、航次通知买方,以便其按时接货和开展下一步业务。
      (三)开证行发出改证通知书 
       2004年7月5日收到开证行的改证通知书(见示例7.13)。
      二、出口商筹备货物资金
      对照原证,出口商审核改证通知书,没有问题后,百悦公司于2004年7月6日向吉林中行提交信用证正本作为抵押,同时提交打包贷款申请书(见示例7.14)一份,从银行贷款41万元人民币。
      三、出口商安排生产
      2004年7月8日刘莹向供货商永新造纸厂下排产单(见示例7.15)。
      四、开立发票 
      工厂生产完毕,于2004年8月1日开立增值税专用发票 (见示例7.16)
       五、出口商报检 
       出口商百悦公司于2004年8月1日向商检机构报检,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见示例7.17)